2008年3月20日 星期四

南投對砂石業課景觀稅 財部准了

工商時報2008.03.19
【王信人╱台北報導】

     財政部近日對南投縣政府課徵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准予備查,南投縣稅捐處表示,納稅義務人為在政府標售土石中的得標人,每立方公尺課三十元。

     南投縣過去曾嚐試要課徵水源稅,被財政部以違反地方稅法通則為由打回票,這是第二次提案,終獲通過,內容與花蓮縣的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很類似,但課徵對象不同。花蓮縣有部分的稅收是向「標售」砂石的花蓮縣政府課徵,變成左手進右手出,南投縣則是向「得標」的砂石業者課稅,可以增加政府的淨收入。   南投縣稅捐處表示,境內陸砂只有一家業者,且停業中;河砂來源主要為濁水溪和烏溪,由河川局開採。由於很難估計一年的河砂產量,所以無法估計稅收。將在近日擬定相關細則,呈報縣政府後公告實施。

     花蓮縣稅捐處表示,從去年十一月開始課徵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每立方公尺廿元,今年一、二月已收到三千萬元,對全年八千萬元的預算數很樂觀。在八千萬元中,約有四、五千萬元向花蓮縣政府課徵,另外三千、四千萬元向砂石採取業者課徵。不過,大陸從本週恢復砂石出口,恐怕會影響台灣砂石供應。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到目前止,全國共有十四個地方政府依據地方稅法通則擬定開徵地方稅的自治條例,有九個獲准財政部備查,累計稅收為三億元。高雄縣、苗栗縣、桃園縣、花蓮縣和南投縣等五個政府,開徵和土石採取相關的稅負。另外,台北縣的土城市、淡水鎮、五股鄉、鶯歌鎮等四個地方公所開徵建築工地臨時稅。

     鶯歌和五股已公告自治條例,將在今年五月正式實施生效,納稅義務人都是取得建築執照的起造人,鶯歌每平方公尺課五六○元(每坪一八五一元),一年預算二千五百萬元;五股則每平方公尺課二百元(每坪六六一元),與土城、淡水相同,一年預算收入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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