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日月潭限建 不會過度發展

中國時報 2008.04.02 
曾國基╱觀光局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處長

     日昨,貴版〈準備好了 要毀掉日月潭!〉投書指稱「正在興建中的近二十層旅館高樓」成為觀賞日月潭的「風景殺手」,係指興建中之水沙蓮觀光飯店,經查其取得建築執照時間為民國八十三年間,為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成立之前取得建築執照之案件,本處成立之後,基於日月潭地區景觀之維護考量,仍積極與九二一重建會、國有財產局溝通,希能依據重建條例以「以地易地」方式,將臨潭地區震災毀損之旅館遷至向山地區,惟終因依法所限未能交換指定標的未果。

     日月潭風景特地區屬於實施都市計畫之地區,該區範圍內之建築物,在建照申請前均由南投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先行辦理都市設計審議,本處八十九年成立後即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及風景區管理規則,協調南投縣政府於都市設計審議時由本處列席及表達意見,以確保環潭地區之建築景觀,相關案例如現今已營運之大淶閣飯店、汎麗雅酒店等。

     日月潭環潭地區係實施風景特定區計畫之地區,區內有關可做為旅館興建之區域依都市計畫為「旅館區」及部分「住宅區」、「商業區」及「旅遊事業專用區」,該區域均做適當之容積率與建蔽率之建築管制,其餘大部分為「公園用地」及「保護區用地」,依其土地使用管制為非開發區域,因此不會再有大規模建築使用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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